【重要通知】111-2新冠肺炎防疫假申請說明 (1120321)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 通知(稿)
受文者:全校教職員工、全校學生
副 本:
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3月21日
文號:高科大學服字第1120000005號
附件:
主旨:公告修正本校學生COVID-19(新冠肺炎)防疫假申請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6日發布之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,學生若為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、篩檢陽性中重症者,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或隔離治療而無法到課者,可於學生請假系統勾選「COVID-19(新冠肺炎)防疫假」,並附上快篩陽性證明或隔離治療通知書請假。
二、前揭防疫假申請規定於112年3月20日起適用,相關狀況及需檢附證明說明如下:
(一)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:
1.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請檢附快篩陽性證明(如照片),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
2.第6日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,請檢附就醫看診後取得之醫師證明始核予防疫假,無則以病假方式處理。
(二)篩檢陽性中重症者,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進行隔離治療,請檢附隔離治療通知書,並依所載日期申請防疫假,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
三、本校因應近日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防疫假申請方式及天數,請學生依實際情況申請並檢附證明,若經查有偽造或欺騙情事者,將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予以處分。
四、若有問題請逕洽各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二組聯絡人:
(一)日間部:
1.第一校區:江建財先生(分機:53202)。
2.建工校區:洪慈珮小姐(分機:51205)。
3.燕巢校區:郭昱昇先生(分機:18606)。
4.楠梓校區:戴佩君小姐(分機:52207)。
5.旗津校區:蕭麗君小姐(分機:25040)。
(二)進修部:
1.第一校區:柯虹伃小姐(分機:53215)。
2.建工校區:伍建昌先生(分機:51209)。
3.楠梓校區:戴佩君小姐(分機:52207)。
學務處生輔組 敬啟
聯絡人:洪琇齡
分 機:31283
※此為系統信箱,請勿直接回覆,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