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事項】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及教育部防疫指引,本校防疫措施滾修自112年3月6日起實施,請查照。
主旨: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及教育部防疫指引,本校防疫措施滾修自112年3月6日起實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1日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規定及本校112年3月2日防疫專責小組會議決議
辦理。
二、本次防疫指引調整主要為校園室內戴口罩之規定,說明如下:
(一)校園室外環境得免全程佩戴口罩、校園室內環境得「自主佩戴口罩」,惟學校健康中心(衛生保健組)、校車(或校園接駁車)
比照CDC規定醫療照護場所及交通運輸工具,仍應全程佩戴口罩。
(二)另考量教學需求,師生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後,可於具有特殊場域或授課有相關需求時,自行決定採佩戴口罩措施。
(三)有症狀時建議佩戴。
三、確診者或快篩陽性之應變措施:
(一)確診者或快篩陽性個案:請先視訊就醫通報確診,並應填寫「新冠肺炎主動回報聯絡單」,依CDC規定進行「居家照護」,
期滿無症狀可上班/上課,快篩陰性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,建議佩戴口罩。
(二)與確診者或快篩陽性個案接觸人員:
1.共住室友/親友:依CDC規定進行「自主防疫」,無症狀可上班/上課,出現症狀快篩並建議佩戴口罩,快篩陽性應儘速就
醫。
2.共同上課/上班教職員工生:無症狀可上班/上課,出現症狀快篩並建議佩戴口罩,快篩陽性應儘速就醫。
四、學校依快篩試劑庫存情形,可提供有需要的教職員工生領用。
五、持續落實自我健康監測,生病不入校,鼓勵接種疫苗,以保護自己、保護他人。
六、本校防疫措施不定期滾修並公告於防疫專區提供查詢。
瀏覽數: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