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重要通知】111-1新冠肺炎防疫假申請說明 (1111115)
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 通知

 

受文者:全校教職員

副 本:

 

日期:中華民國1111115

文號:高科大學輔字第1110000219

附件:公告-111-1新冠肺炎防疫假申請說明1111114.pdf

 

主旨:公告修正本校學生COVID-19(新冠肺炎)防疫假申請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119日發布之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,學生若為確診快篩陽性個案、與確診、快篩陽性個案同住親友或同寢室室友,需實施居家照護或自主防疫而無法到課者,可於學生請假系統勾選「COVID-19(新冠肺)防疫假」,並附上隔離通知書或相關證明請假

二、若學生為確診快篩陽性者,請檢附隔離通知書申請「COVID-19(新冠肺)防疫假」。

三、若學生為密切接觸者,依中央流行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實施自主防疫,無症狀且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,可入班正常上課毋須請假;如有症狀則不入校上課得申請防疫假,需檢附證明文件建議如下:

(一)請檢附確診同住家人隔離通知書。

(二)若為校內/外宿舍同寢室室友,請檢附確診室友隔離通知書或學校宿舍輔導老師出具之第三方證明(切結書)。

(三)無法取得前揭證明者,請檢附切結書(需簽名,格式不拘)載明事由及需自主防疫日期。

(四)前揭非本人之隔離通知書涉及個資處可自行去識別化,惟請留姓名及隔離日期俾供審核。

四、若學生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者,請檢附切結書(需簽名,格式不拘)載明事由申請防疫假,導師審核過程必要時得通知補件俾以瞭解學生狀況。

五、本校因應近日情變化滾動式調整防疫假申請方式及天數,請學生依實際情況申請並檢附證明,若經查有偽造或欺騙情事者,將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予以處分。

六、若有問題請洽各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二組聯絡人:

()日間部:

1.第一校區:江建財先生分機:53202

2.建工校區:洪慈小姐(分機:51205

3.燕巢校區:郭昱先生(分機:18606

4.楠梓校區:戴佩君小姐分機:52207

5.旗津校區:蕭麗君小姐分機:25040

()進修部:

1.第一校區:柯虹伃小姐(分機:53215

2.建工校區:伍建昌先生分機:12823

3.楠梓校區:戴佩君小姐分機:52207

 

 

處生輔組 敬啟

聯絡人:洪琇齡

分 機:31283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