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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學務處】本校校園活動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檢核表1091209修訂

一、依據110812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110學年度第2會議決議辦理。

二、各單位舉辦各式活動(含訓練課程、研習及參訪)若有開放校外人士參加,最晚於活動前10送本校「校園活動因應新冠肺炎

    防疫措施檢核表」到學務處審核,如符合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校防疫規定,且室內人數80人以內,室外300人以內者

    ,原則同意辦理。

三、符合前項原則核定之活動,每週由學務處彙整,以報告案方式提報防疫工作小組;如有疑慮個案,再行提會審議。

四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/24-9/6維持二級防疫措施規定:集會人數上限,室內80(採固定座位且梅花座)、室外300,保持社

    交安全距離(室內1.5公尺、室外1公尺)、人流總量控管、需採實聯制、量測體溫、全程佩戴口罩,如在室內用餐,需有ㄇ型隔板

    、保1.5公尺距離,且用餐不交談等,辦理活動請主辦單位指派專人現場督導稽查,並嚴格落實執行所有防疫措施。

學務處  敬啟

聯絡人:第一校區衛保組游護理師(分機31252)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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