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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事項】教職員工因公務或辧理暑期活動,可依實際需求向學校提出申請公費快篩劑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 依據教育部民國111年7月19日臺教技通字第1112302248號函及111年7月21日本校110學年度第15次防疫專責小組會議決議辦理。

二、新增教育部公費快篩試劑發放原則如下:

教育部發放快篩劑原則

教育部公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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